各有关培训基地、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切实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实力,全面加强新时代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建设,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贵州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规划(2016-2020年)》(黔教贷发〔2016〕1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贵州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项目实施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紧扣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紧扣农村产业革命,紧扣全省重点经济领域。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通过分层分类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卓越校长、管理干部、专业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双师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者等培养,初步培育一支能引领我省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的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队伍;建立符合职业院校教师成长实际,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的跟岗访学模式;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师资培训;促进教师和企业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

二、年度实施具体任务

(一)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

组织职业院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交替进行的方式,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视野宽阔、专业素养高和技能精湛、有较强研究和创新能力、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的专家型教师。

培训人数:100人。培训时间:4周。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和返岗实践相结合,其中专业技能实操训练和教学实践演练学时占总培训学时的比例不低于50%。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职业院校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教师,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以及职业技能等级培训、评价等能力的“双师”素质,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学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高技能“双师型”教师。

培训人数:740人。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和技能实践相结合。申报要求:创客教育项目(项目7)采用校企合作的培训方式,由承担项目的基地与合作企业协同申报;其他项目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3.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培训项目

组织职业院校新入职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培训,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提升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水平和能力,培养一批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培训人数:1300人。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和技能实践相结合。申报要求:高职院校“双高”建设背景下师资队伍建设专题研修项目(项目11)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且为入选全国“双高计划”建设院校;职业院校职业生涯与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专题研修项目(项目20)采用校企合作的培训方式,由承担项目的基地与合作企业协同申报;其他项目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4.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项目

组织中、高职院校中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以“师带徒”模式进行跟岗访学,通过教师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技能实践和管理工作,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先进职业教育理念、较高专业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手段、独当一面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培训专业及人数:机械大类、电气电子类,共培训30人。培训时间:28天。培训方式:集中面授与跟岗学习相结合。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5.卓越校长及管理干部能力提升专题研修

以我省中职强基工程项目学校、省级优质高职院校为重点,选派职业院校校长及管理干部,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围绕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学校治理、中高职衔接、专业设置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内容开展管理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改革创新意识、较强决策领导能力、依法办学和治校能力的职业院校卓越校长和管理干部。

培训人数:200人,分2期,每期培训不超过100人,按中职、高职分类组织。培训时间:10天。培训方式:集中面授。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具有承担两年以上国家或省级职业院校校长培训任务工作经验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二)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

1.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

遴选国家级(省级)中高职示范学校具有教学专长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牵头组织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开展团队研修。重点开展理实一体课程开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科研交流与项目合作,协同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科研教研能力、研究协作能力等,共同研究开发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

培训人数:120人。培训时间:4周。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和企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面授2周,企业实践2周。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由承担项目的基地与企业协同申报。

2.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

面向我省中高职教师开展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实训。优先开展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校的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传统(民族)技艺及非遗传承技能、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紧缺专业教师培训。培养一批紧缺领域掌握高新技术、传承技艺,具有较高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的双师型教师。

培训人数:30人。培训时间:28天。培训方式:集中面授。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3.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

组织承担培训任务的省内国家级基地、省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培训者,以及省级名师(大师)工作室主持人,采取集中面授和课题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突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意识形态教育,提升培训者的培训需求诊断能力、教学设计实施能力、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能力、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能力、工作室(平台)主持能力和绩效考核评估能力,培养一批对职业院校人才需求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了解,具有较高培训需求诊断、培训组织管理、教学设计实施、培训项目设计与开发、核心技能创新与推广等能力的骨干培训专家团队。

培训人数:50人。培训时间:2周。培训方式:集中面授。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或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独立申报。

4.教师到企业实践

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 4 周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及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 域,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各地要遴选具有代表行业先进水平、有较强影响力、覆盖专业面广的企业,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工作站)机制,支持企业常设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

培训人数:60人。培训时间:28天。培训方式:企业生产一线实践。申报要求:承担机构须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采用校企合作的培训方式,由承担项目的基地与合作企业协同申报。

三、遴选单位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基地和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新时代《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要求设计培训课程。

(二)申报项目的基地或机构必须为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的相关规定,熟悉贵州职业教育情况,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培训效果好,具备相应资质的省内外综合性大学、职业院校优先。部分项目还须达到专门注明申报方式的相应要求。遴选时将项目实施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鼓励和支持脱贫攻坚对口支援帮扶贵州的地区、学校申报承担项目。我省将建立培训绩效评估机制,对承担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机构实行绩效考评,每年度对绩效考评较差的单位进行动态调整。

(三)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部分项目经同意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线上主要以理论和研讨为主,线下以技能实践为主。

(四)上年度未完成项目,请承担项目基地在2021年度内实施完成。

四、项目培训经费

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行〔2017〕119号)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贵州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项目规划表》(附件1)项目名称和专业制定申报方案。

(二)请各申报单位项目编号顺序,认真填写培训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2、3),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12 月 8日前报送贵州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大楼1123室,邮编:550081,收件人:杨雪娟,联系电话:0851-85280465),同时请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及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zgpxmb@126.com。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经教育部备案后公布项目承担基地和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莺

联系电话:0851-85283558

邮箱:gzgpxmb@126.com

附件:

    1.贵州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规划表.pdf

 

    2.贵州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3.贵州省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申报统计表.doc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