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州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全社会开展科技创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范围包含:农业、工业及建筑业、服务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相关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二、申报时间

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0时至9月30日17时。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相关规定,今年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黔东南州“市民之家”综合代理窗口(地址:凯里市凯开大道北侧“畅达国际广场”内“市民之家”三楼47号窗口;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周喜梅,13688550690,0855-3820060,470361988@qq.com),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3:00—17:00,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把握好时间。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

    所有项目实行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申报,申报人需登录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qd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州级众创空间申请书》《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及《黔东南州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简表》,认真阅读后按要求进行填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书填报。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填写《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黔东南州2019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简表》,经辖区科技服务中心审核盖章推荐后报送黔东南州“市民之家”综合代理窗口(州级科研院所、高校无需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即可申报)。其中《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需双面打印、水印清晰、骑缝装订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一份;县市科技部门审核环节需科技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黔东南州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简表》电子版,报送邮箱:470361988@qq.com。

2.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应在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后的及时完成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申报项目盖章后提交至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

3.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经辖区科技服务中心审核盖章推荐后报送凯里市市民之家综合代理窗口(州级部门、科研院所、高校无需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即可申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应说明理由。

4.申请书受理。市民之家综合代理窗口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行进收件清查,并当面将清查结果和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后可以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

5.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州科技局负责对项目行进形式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申报人可在限期内进行材料补正;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视情况给予不受理、取消评审、取消立项等处理。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主要参与人员等内容。

四、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黔东南州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

2.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参与单位须在申请书相应位置盖章,并明确约定各方责任、项目任务、经费预算等内容。

4.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主体的培育对象,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20年1月1日之前,且符合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规定的申报要求。

5.企业需填报近三年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情况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全职在职人员,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凡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书原件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项目负责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

2.项目负责人不是申报单位正式员工的,须签订有与项目执行期相对应的聘用合同或科技合作协议,明确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应佐证材料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

3.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申报截止日(2020年9月30日17时),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在实施州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2项)以上,或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主持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的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新申报州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研人员,或申报项目是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实践生产的相关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可适当放宽相关限制条件,且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确认佐证材料作为申请书附件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支持方式。本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式为自筹资金。

(二)州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予以立项支持。

(三)填写申请书应注意凝练研究内容,避免大而空、缺少深度,确保项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合理。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五)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不予受理。附件材料请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材料类别对应错乱、名称错误、缺项少页、页面及水印不清晰等问题,影响项目受理、评审。

(六)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七)申报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应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主动服务,优化程序、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八)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项。涉及、科技领域安全、生物安全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各县市可对辖区研发投入强度大,持续性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优先推荐。

六、申报咨询

(一)项目申报指南综合咨询创新建设科:陈传龙,电话:0855-8223184,8258150

(二)农业、工业及建筑业、服务业、社会发展领域申报咨询产业科技科:胡庆芳,电话:0855-8259368

(三)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咨询

科技人才科:欧阳修富,电话0855-8222675

附件:1.2020年度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申报指南

  2.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3.黔东南州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简表

  4.州级众创空间申请书  

  5.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

                                     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10日

(窗口受理联系人:周喜梅,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855-3820060,13688550690,470361988@qq.com)

附件2: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州级众创空间申请书.docx

附件5: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书.doc

附件3:黔东南州2020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简表.xls

附件1:2020年度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自筹资金)申报指南.docx